小玉(化名)出生在浙江一个农村家庭,从小就被人叫“塌鼻子”。几年前她来到上海打工,看到报刊杂志的美容广告,她动了心。于是,她来到当地一家整形医院咨询,整形医生的热情接待和承诺使她对美容手术的信心倍增。去年10月,她做了隆鼻手术。经过整形的鼻子比以前高了许多。
今年春节,小玉回到家乡,原想可以得到一片赞许和羡慕。可父母及亲朋好友都用异样的目光注视着她,她好像成了一个陌生人、一个怪人,大家都躲着她。原本性格就比较内向、敏感的小玉姑娘整日将自己关在房内,茶饭不思,夜不能寐,甚至想到了自杀……“都怪医院将自己整形成这个样子。”回到上海后,小玉姑娘便和美容医院交涉,并将美容医院告上法庭,要求赔偿医疗费等3.3万余元。
医疗纠纷调解室的调解员先后找当事人调查,经过对小玉姑娘整形前后照片和形象的比较,他发现小玉姑娘整形后的鼻子美观、挺拔,可以说手术达到了预期的目的,是成功的。医院方没有过错。小玉姑娘的烦恼主要是对自己缺乏自信,以及整容后周围的否定性评价导致她心理严重失衡,造成一定心理伤害。在调解员的努力下,医院方考虑到小玉姑娘的心理因素和对审美观的理解等实际情况,同意退还手术费1.7万元。